为帮助新市民、青年人等灵活就业群众解决住房问题,重庆开展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将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范围拓展至无固定用工单位的各类灵活就业人员,自2021年8月试点启动以来,已累计开户23.4万人、缴存7.1亿元。
据了解,年满16周岁、未达法定退休年龄,无固定用工单位的各类人员,包括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建筑装修工人、家政服务人员、网约车司机、快递员、外卖员、网络主播等灵活就业群众,均可享受缴存公积金,没有户籍地的限制。申请人除在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等银行网点办理外,还可在微信和支付宝搜索“重庆公积金”点击办理,不需准备额外材料。
灵活就业人员缴存满两年后,可以使用公积金低息贷款购房,与单位职工享有同等待遇,最高可贷120万元。以贷款100万元30年计算,可比商业贷款节省利息20多万元。还可享受缴存补贴,缴存的公积金按照1.5%的年利率计息,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可获得0.6%的缴存补贴,等同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未购房的灵活就业人员,还可提取公积金租房自住。
重庆是全国开展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首批6个试点城市之一,目前缴存公积金的灵活就业人员,超过70%为新市民、青年人,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近1亿元,为灵活就业人员家庭节省贷款利息支出约2200万元。